梁振英稱機管局酌情送遞屬慣常 吳敏兒反駁多屬失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8/24 13:53

最後更新: 2018/08/24 14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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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主席吳敏兒(左三)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前年疑向機場職員施壓,予其女兒梁頌昕離境時,可由航空公司職員代為將手提行李從禁區外送到其手上,毋需與行李「同行同檢」,高等法院昨裁定空中服務員一方提出司法覆核勝訴。

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理事吳敏兒今早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,法院判辭提到行李同行同檢一直行之有效,而機管局在今年4月作出修訂,容許手提行李覆檢時才需與乘客「同行同檢」,修訂至今未有通知機場所有持份者,包括地勤人員、保安及商戶等,令前線員工無所適從。

她批評機管局做法不夠大方,又擔心「同行不同檢」修訂會令其他國家質疑香港航班安檢不安全,促請局方參考判辭,盡快恢復同行同檢做法。

對於梁振英於面書中回應機管局過往曾有「酌情送遞」的個案,屬慣常做法而非特權。吳敏兒反駁,有關個案大多處理是鑰匙、護照等「失物」,而非整個袋子,兩者性質不一,不能相提並論。

協助工會處理官司的律師伍展邦相信,機管局一方會上訴,對方有需要解釋修例的原因。

運房局局長陳帆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,尊重法庭裁決,會檢視法官意見,諮詢律政司再決定下一步行動:又表示有關制訂安檢做法的事宜,主要由保安局跟進。